中国科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选课及学习成绩管理规定(草案)

  • 李芳
  • 日期:2017-09-13
  • 7132

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

课程学习管理规定

选课规定

第一条 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修读课程必须办理选课手续,学生修完课程并考核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二条 学生注册后,学生应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人工智能学院《教学日历》、《课程开设表》、《春/秋季学期选课说明》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工程硕士培养方案》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进行选课。

第三条 每学期开课前,学生根据学期初学院公布的选课说明进行选课。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如发现所选课程不当,需退选、增选、改选其它课程的,必须在开课后2周内完成,调换课程需学生将《选课登记表》交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汇总。课程选定后,不予更改。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增、退选课程的学生,需填写《课程变更表》,并由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报人工智能学院办公室。

第四条 凡未参加选课或选课未获批准者均不能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学 分

第五条 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电子与通信工程”和 “计算机技术”两个专业领域总学分为37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低于32学分,必修环节不低于5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取得学位。

第六条 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计算机技术"两个专业领域的学位课要求不低于18学分,其中公共基础课不少于12学分(包含英语、自辨、数学类、信息检索类、知识产权保护类);

考核方式

第九条 课程考核方式可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笔试、口试、笔试加口试、开卷、闭卷等方式。

第十条 考试题目由任课教师或教学专家委员会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拟出。

第十一条 课程学习必须按要求进行考核,学位课程考试必须是课堂考试,计分方式实行百分制。总成绩要综合考虑课堂表现、作业、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考试成绩60分为及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缓考、补考与重修

第十二条 学生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一周提出缓考申请,填写《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同意,人工智能学院批准,方可缓考。批准缓考的同学,可参加下一年该课程的考试。缓考成绩按正常考试的成绩处理,无故不参加考试或申请缓考未获批准,不参加考试的,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

第十三条 对于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可以申请该课程的补考或重修。补考机会只有一次,补考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的学分。

英语免修办法

第十四条 人工智能学院工程硕士英语教学分为英语Ⅰ和英语Ⅱ,均为工程硕士学位必修课。学生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免修英语Ⅰ课程免修:
1) 学生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可在第一学期初选课开始之前向学院提出英语Ⅰ课程的免修申请,经学院审核六级证书和免修申请后,将获得免修资格。英语Ⅰ成绩按75分记录。

第十五条 课程免修办法只针对英语Ⅰ课程,免修学费不减免,英语Ⅰ课程的学费将包含在总学费中。所有学生均须按要求在第二学期修读英语Ⅱ课程。